July  2013 25
專輯序言Special Issue Preface
數位時代的新聞傳播
Journ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2842)
作者 李立峯
Author Francis L. F. LEE
摘要 在過去二十年,新媒體科技如何影響新聞的生產、傳播、接收以及在社會上的循環流通,肯定是最受新聞學學者和新聞從業者關注的議題之一。從互聯網在九十年代初的普及化,到流動電話的普及化和多功能化,再到過去七、八年間社交網站以及網絡上用戶製作內容的興起,社會整體的傳播環境急速變動,為新聞業帶來嚴峻的挑戰。有見於此,《傳播與社會學刊》在本期刊登「數位時代的新聞傳播」專輯,希望能推動兩岸三地傳播學界對相關問題的探討和交流。

但在討論互聯網對新聞的衝擊之前,我們可先從歷史角度去思考相關問題。事實上,新聞業在過去二百多年的演變,與傳播科技的發展是息息相關的。如十九世紀中電報的出現,就對新聞傳播產生了巨大和長遠的影響。正如James Carey(1989)指出,電報的發明在人類歷史上的意義, 在於它讓人類可以把傳播(communication)和運輸(transportation)分開。在電報出現前,所有遠距離的傳播,都涉及一個將訊息載體從某個地方運送到另一個地方的過程。遠距離傳播需要很長的時間。這對新聞媒體最明顯的影響是,在電報發明之前,在任何一個幅員廣大的國家,媒體其實並不可能刊登真正具時效性的全國性新聞。國際新聞的時效性就更不用談了。

不過,電報對新聞傳播的影響,並不是一時之間出現的。在電報被發明之初,甚至有不少人懷疑過電報的作用。美國詩人和哲學家Henry Thoreau 在1854 年就曾寫道:「我們正急著建設連接緬恩州到德薩斯州的電報線路,但緬恩州和德薩斯州之間可能根本沒有任何重要的東西需要溝通…… 我們正努力在大西洋海底建設通道,把舊世界和新世界的距離縮窄幾個星期,但有可能發生的是,第一則到達美國人的大耳朵的新聞是阿德萊德公主正在咳嗽」(引述自Czitrom,1982,p. 11)。

Thoreau 的質疑的重點是,雖然一種新傳播科技可能令一些行為或事物成為可能,但社會及人們不一定對該些行為或事物有需求,人們應想清楚傳播的目的,而非單純追求傳播技術的更新。當然,單就電報這傳播科技而言,Thoreau 沒有想到的是,隨著電報的發明,配合十九世紀資本主義社會的發展趨勢,發達社會對遠距離傳播的需求也會開始出現。到了二十世紀初,Walter Lippmann(1922)撰寫《民意》(Public Opinion)一書時,Lippmann 便以政治及公共事務的「全國化」(nationalization)作為分析起點。在政治及公共事務全國化的年代,民意的特徵和傳媒的功能都需要被重新審視。而促使政治和公共事務全國化的因素之一,就是電報令即時性的遠距離傳播變成可能。

我們可以通過電報的例子帶出幾個概念性的觀點。首先,在歷史上對人類社會及傳播行為影響最深遠的科技,其影響很大程度上源自於該科技使一些事情由不可能變成可能,如電報令即時的遠距離傳播變成可能。用研究媒體科技的學者的語言來說,一種科技對人們的影響,往往在於其affordance,即其帶來的行動可能性(action possibilities)(Hutchby,2001)。不過,科技帶來的只是可能性,一個社會中的人們會怎樣運用一種科技,始終亦取決於科技出現時該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環境。電報若果不是在十九世紀中的美國出現,它並不一定帶來政治和公共事務全國化這宏觀的社會轉變。從較為微觀的角度看,一種科技對一個社會到最後會產生甚麼樣的影響,取決於科技本身的特徵(包括行動可能性)、社會的場景脈絡,以及具主動性的人們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整個過程不是單向和線性的,而是人、社會和科技的相互型塑(mutual shaping)(Boczkowski,2004)。

以上這些概念性觀點亦可以成為理解互聯網對社會整體或者新聞業的影響的基礎。互聯網和數碼科技當然帶來了很多的行動可能性,例如它使得各種各樣的社會、政治和經濟組織可以繞過大眾傳媒而直接在網絡上跟自己的目標受眾進行溝通,這便減弱了大眾媒體的議題設定功能及把關者功能。配合流動電話的各種功能,數碼科技使得每個個人都可以成為訊息的製造者和傳播者,這便造就了公民新聞(citizen journalism)和用戶製作內容的出現,而公民新聞和用戶製作內容的出現,則迫使學者及業界重新思考「誰是新聞工作者」這個基本問題。

不過,公民新聞或弱化的大眾媒體並不是互聯網的必然產物。就以公民新聞為例,事實上,回到九十年代互聯網開始普及時,沒有人會想到公民新聞這現象會出現,這部份是因為數碼科技本身也在不停變動之中。九十年代的人不會想到人們很快就可以利用手提電話拍照和錄像。那時候,就算是一個非常熱愛互聯網的青年人也不會想像到社交網站的興起。換句話說,數碼科技帶來的行動可能性本身就在不停而且急速地轉變。同時,縱使在社交網站和數碼化流動電話出現之後,公民新聞的發展速度和形式,仍要取決於社會環境因素和人們如何應用這些科技。

因此,到了今天,公民新聞的實踐在不同社會中有所不同。若我們集中比較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我們也許可以說公民新聞在台灣有較好的發展,單是台灣公共電視台的公民新聞平台PeoPo,在這篇序言寫作的時候就有近七千名公民記者參與,累積了超過八萬篇報導。

香港並沒有這種規模和影響力的公民新聞平台,但和社會運動關係密切的「獨立媒體」(Inmedia.hk)發展得頗為成功(葉蔭聰,2009)。至於中國大陸,有組織的公民新聞實踐基本上沒有出現,有的是個別於網絡上頗具名氣和影響力的公民記者和本身也是(或至少曾是)專業新聞工作者的「行動型記者」,如楊海鵬、鄧飛、老虎廟等。

如果要追溯原因,造成這些不同發展程度和形態的,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同社會中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本身的發展。台灣在七、八十年代的民主化過程,一方面受到公民社會的推動,同時亦強化公民社會的成長。一個強而有力的公民社會便成為了公民新聞發展的社會基礎。如孫曼蘋(2011, p. 194)曾指出,「Peopo 公民新聞平台最大稿源來自中、南部公民記者以及散布全台非營利組織(NPO)的代表。這些人絕大多數均與社區改造、社區大學有關,來做公民記者前,均有相當程度的社會意識、社區參與甚至社區行動」。相比之下,中國大陸的公民社會的發展到今天仍然被國家權力所壓制,有組織的公民新聞活動大概根本不可能出現,但在社會和媒體改革的過程上,大陸仍然是孕育了一群活躍的公共知識份子,而其中不少「公知」在網絡論壇和微博上非常活躍,成為了網絡上的意見領袖。至於香港,經歷長期的殖民地去政治化的統治,公民社會在過去二十年左右才開始慢慢蓬勃起來,而過去十年間,社會運動和市民集體行動更成為香港政治中的重要組成部份(李立峯,陳韜文, 2013),所以網絡出現的另類媒體又或是社交網站上出現的和政治與公共事務相關的群組,不少跟社運組織有密切的關連。

除了公民新聞發展這例子外,從本期專刊,我們也可窺見新媒體對新聞的衝擊在兩岸三地有甚麼異同。專刊四篇文章之中,關於台灣的,是由洪貞玲教授所寫的有關原住民網絡新聞平台的論文,其根本的關注點就是公民社會裡的弱勢群組如何利用新媒體科技發聲。這大概不是偶然的—— 新媒體如何改變公民社會和專業新聞界之間的關係,似乎在台灣是比較重要的議題。同樣地,本期專刊中關於香港的一篇文章,由現為博士研究生的香港資深電視新聞工作者區家麟撰寫,焦點在一家商業營運的電台機構如何進行制度創新,而同時在過程中對新媒體科技作出高度商業化的挪用。這焦點大概也不是偶然的:傳媒機構對新媒體的高度商業化的挪用,大概是香港傳媒生態中較明顯的現象(Lee, 2012),比區家麟所分析的電台機構更有名的例子,是壹傳媒集團的「蘋果動新聞」。

至於兩篇關於中國大陸的論文,分別由周葆華教授及童靜蓉博士所撰寫,他們則從不同的出發點審視新聞工作者的權威(authority)問題。周葆華借用戈夫曼的理論視角,建構出一個甚為完整和具系統性的概念框架,分析新媒體如何令新聞製作過程「可視化」,而這「可視化」又怎樣改變新聞工作者如何維護自己的專業權威。童靜蓉則更強調「認知權威」(epistemic authority)的概念。通過對温州動車事件進行個案分析,童靜蓉指出微博的碎片化傳播仍未對專業新聞的認知權威構成真正的威脅。周葆華和童靜蓉兩位作者雖然分析路徑不一,但他們不約而同地對新聞權威的關注,大概也反映了在中國大陸新聞控制和市場化雙軌並行的新聞環境中,如何建立並保有自己的權威和合法性,是新聞業和新聞工作者面對的重大議題。

值得進一步指出的是,如果我們將四篇文章整合起來,然後跟歐美的研究議程作一個非常粗略的比較,似乎兩岸三地的學者較傾向探討新媒體為新聞傳播帶來的機遇,文章較少涉及新媒體對新聞業造成的危機。相較之下,一些近兩三年在歐美出版的,集中討論新媒體對新聞業的影響的書籍,則往往聚焦於傳統新聞業面臨的危機上。

這在一些書籍的名字上已可見一斑,如Robert McChesney 和Robert Pickard(2011)編輯的Will the Last Reporter Please Turn out the Lights,或更直截了當的,Alec Charles和Gavin Stewart (2011) 所編的The End of Journalism。

誠然,以上的討論難免過份簡化現狀和誇大了地域之間的差異。同時,以上提出的不同社會中個別新媒體或新聞現象的異同,只是一些初步觀察的結果。它們可以被當成研究假設加以驗證,卻不可當作已有證據支持的結論。這篇序言之所以要提出以上的觀察和討論,是希望讀者在閱讀四篇論文時,除了關注每篇文章本身探討的理論和實證問題外,亦可從比較角度思考科技特徵、社會場景、現存的新聞制度,以及新聞從業人員之間如何互相型塑。四篇文章能夠覆蓋的現象和問題的範圍固然相當有限,但我們希望,當四篇文章統合起來時,可以啟發讀者對相關問題的思考,以及得出更多的研究問題。


Abstract Over the past two decades, how new media technologies impinge upon the production, distribution, reception, and social circulation of news has constituted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topics for both journalism scholars and practitioners alike. From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Internet in the early 1990s to the rise of “smartphones” and social media over the past few years, the communication environment in contemporary societies has been continually reshaped. The changes challenge the norms, practices, and even the very survival of conventional journalism. This special issue brings together four articles addressing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brought about by new media technologies to the practice of journalism in mainland China, Taiwan, and Hong Kong. In this foreword, the overall topic of “journ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is put into historical perspective. It is emphasized that the impact of new media technologies on journalism should be understood in terms of the mutual shaping among technologies’ affordance, the journalistic institutions, and the social context at large. The discussion also offers preliminary observations and comments regarding the differences among the development of online journalism in China, Taiwan, and Hong Kong, thus highlighting the comparative dimension underlying the special issue.





本文引用格式

李立峯(2013)。〈數位時代的新聞傳播〉。《傳播與社會學刊》,第25 期,頁27–34。



Citation of this article:

Lee, F. L. F. (2013). Journalism in the digital age. Communication & Society, 25, 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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